日期:2008-10-14 发布人: 浏览量:
一、高等学校学生指具有所在学校(含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)学籍的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、本科生、专科(高职)生。
二、按国家招生规定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,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入学,经录取学校复查合格的学生取得学籍。
三、自2007年始,国家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,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。注册规则是:教育部将全国录取新生数据分发至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,高校向所在地省级行政部门核对本校新生名单后予以注册,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注册新生数据报教育部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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